财政部等部门:调整风力发电等增值税政策
发布日期:2025-11-02 02:08 点击次数:187
财政部等部门:一、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
财政部等部门:一、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,对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利用海上风力生产的电力产品,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50%的政策。